2008年以前的加班费还能追讨吗?
已回复2008/11/24 0:45:05
律师您好,
我在公司工作5年了,因工作量大,几年来几乎天天加班,但公司规定不鼓励加班,即加班纯属自愿,没有补偿,公司手册上也明示了。现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了。
1、我能否追讨2005-2007年的加班补偿金?
2、没有具体的加班记录,也没有完全的加班证据,只有个别邮件上有日期,是否可以公司举证?
3、要求劳动仲裁我需要准备哪些?
你好!
能否追讨2005-2007年的加班,关键在于是否超过仲裁申请时效。2007年之前的加班工资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主张是否超过仲裁申请时效存在争议。有一种观点,按加班当月后六十日时效内主张;另一种是拖欠加班工资最后日六十日内主张;第三种观点是从劳动合同终止之日之后一年的时效。反正已经是现在的情况,该主张就主张吧。
如果有签到册,要求公司举证。
你尽量搜集能证明加班的证据。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1/28 13: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