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且不到期以假考勤解除劳动合同
已回复2008/11/24 16:57:42
2001年被聘于a单位工作至2008年1月24日。a单位未给我买任何保险。2007年11月本人发生工伤,于2008年1月25日在a单位领导的要求下带病上班,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派遣合同。原因是2007年11月14日a单位与本人一样的90多位聘用人员签订了派遣合同,当时工伤在医院抢救,没签,后又说合同作废了。在2007年11月14日到2008年1月25日期间a单位给聘用人员发了好多奖金,但没本人的。2008年1月25日签合同主要是为了给本人补办没发的奖金和办理5金,只是a单位领导拿合同让本人签字,其他没签任何东西。2008年4月1日全体聘用人员通过开大会被分配到临时组建的b单位.对工伤的事,a单位领导本着不影响年底安全奖要求本人与工伤交通事故对方私了且单位报销所有费用。本人答应了。但是a单位以哄骗迟迟不解决工伤医疗费用的问题,直到奥运会前10天才解决,但没有办理工伤的手续。a单位的领导将本人的情况告知了b单位领导,由于b单位都是野外重体力工作,应本人工伤骨折多出未愈,在b单位领导的安排下天天上班。自2007年12月开始人员工资都是派遣单位每月打到卡里,但是本人的卡一直未领到手,后得知卡里的钱被别人取走了,后一直向派遣单位要工资,派遣单位又是哄骗从4月骗到10月份,在此期间派遣单位换了3个负责人解决本人的工资问题。2008年10月13日派遣单位来到b单位 给其他人员发了通知待续签合同。让本人回家去,且工资问题不予解决,想到哪里去告都可以。理由是9月份本人没有上班,他们做了假考勤。本人2007年12月,2008年1,2,3月4个月共计4千多元被a单位领导取走了, 后面几个月b单位以本人干不了重体力活为由只发放670元的生活费。1我现在还可以做工伤吗?2,我的工资b单位应该如何发放?3我去了当地社保,查到了派遣单位给本人社保{五金}只买到9月份,这合法吗?
你好!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你现在申请工伤认定已经超过申请时效,但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处理。其它问题情况复杂,特别要说清楚事实,如派遣公司是让你回家待岗还是解除劳动合同?等等。为了解答的正确,你可预约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1/29 20: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