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已66岁,在某医院工作28年至今(无合同的长期临时工),如何退休或向单位要补偿?谢谢!
已回复2009/2/9 14:45:37
我1944年10月出生,1982年2月3号进入江西省某县人民医院工作,工种为清洁工(具体职责为帮医生洗工作服),当时和县劳动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县劳动服务公司和医院没有把合同给我;当年每月工资为30元,06年8月份的工资为471元;后来一直未订立合同,但我一直在医院从事这份工作至今,至今共28年,我已经66岁了,早已经超过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我现在身体很差,基本上很难上班。
我曾于05年-08年期间多次到该县人民医院和劳动局交涉,希望医院能够给予办理退休或社保或适当补偿,但都不了了之。
请大家帮忙,按照新的劳动法规,我该怎么办?大约医院能补偿我多少元?
现在医院这今天要辞退我,急盼解答。非常感谢!谢谢!
委托人联系电话:15910539899(尧生),邮箱:yjd229yahoo.com.cn
2009-02-09
你好!
已电话联系。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2/16 23: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