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解除合约,如何进行经济补偿?
已回复2009/3/2 23:26:12
您好,我在一家外企工作,签订合同是2年零2个月,我的基本工资是1390元,但我的每月收入是8000元(不含税),但是满一年的时候公司突然提前1个月说要解除合约,给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1390元)的补偿,您认为公司这么做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多谢!!
你好!
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除非你同意。
有两种方案供选择:
1、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月工资按8000元计算)。
建议你采用第一种方案。因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也应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20000元。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3/3 20: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