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已回复2009/3/8 11:58:45
你好!
我是陕西省安康市人,从2005年11月起一直在一私营企业任职至今已有三年余,但单位一直不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更别提办理养老保险,我们去找领导协商了几次,领导的答复是如果不愿了就辞职。我想请问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如果现在提出辞职,能够得到什么补偿?
你好!
如果你现在提出辞职,必须明确通知公司辞职及辞职的理由是公司未上社保,这样,公司应支付给你3个半月的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同时。你要想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公司补办社保手续并补缴相应的费用。
建议不要主动辞职。可先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公司补办社保手续并补缴相应的费用。同时,你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自2008年2月今的双倍工资。如果你公司为此辞退你,你可再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个月工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3/8 21: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