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职工退休
已回复2009/3/9 11:48:48
林律师您好!
我是中央企业管理人员,女,今年50岁。1985年履行过干部录用手续。1984年至今一直在企业机关做党务工作,2000年企业改制时通过竞争上岗至今年2月份任党群主管,曾多次获得优秀员工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今年2月机关人员调整,我已无岗位,并列入应退休人员,企业又没有提前退休的相关规定。请问如果让我今年退休合法吗?是否应得到补偿?谢谢!
你好!
关于退休时对女职工划分“职工”与“干部”身份,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党务工作者应该属于干部身份。具体你是按职工还是干部,请到社保中心具体咨询。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3/27 10: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