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已回复2009/3/18 15:21:06
律师:您好!
我于07年度按照企业内部规定买断了工龄。但企业并没让我回家,而是留在了单位原岗位工作至今已近两年。由于我不知道单位会用多长时间,于是在街道办理了失业登记,享受了40,50人员的优惠政策,属于自谋职业,领取了一个个体营业执照。我想咨询您的问题是:
1、07年-今(09年3月),单位没有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我是否可以与单位协商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因为日前单位与我商谈要签劳务合同,我不同意。
2、我是否可以申请08年2月至今的双倍工资?
3、如果单位不与我签订无固定期合同,我该采取什么态度和办法或去仲裁会带来怎样的负面影响?
你好!
你既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又可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你坚持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仲裁委会支持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3/29 21: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