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赔偿
已回复2009/3/28 12:21:30
律师您好:
我06年4月来这家公司工作现在差几天整三年,合同到10年6月到期,现在因公司架构调整,3个人给了两个编制,要求我3月31号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税前工资+加班费,不含补助\年底双薪及其他福利\年假等),额外再加一个月的代偿金,共补偿我4.5个月的工资,口头通知我,我也同意裁员,但就经济补偿方式有争议,我提出:
1、因合同未到期也不是我个人存在问题,属公司单方面违约,应支付我双倍赔偿
2、调整补偿基数,补助\双薪\及其他非现金形式的福利要计算
3、剩余4天年假按3倍工资计算
与公司谈判,公司以所有人员都是这么补的没有特例,坚持按原补偿标准,并且以我手里没有裁员的书面证明为由,让我申请仲裁,还以不裁待岗为由让我连原来的补偿都拿不到做威胁, 让我放弃维权,我以把此次谈话录了音
请问律师:
1、这种2倍的赔偿方式要求是否合理
2、在无公司单方裁员通知单的情况下,如果我申请仲裁是否对我有利,录音是否有效
3、如果公司现在提出待岗,我将如何处理(我公司规定待岗工资600元/月,超过三个月再裁员补偿会更少)
4、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
万分感谢!
你好!
已电话解答。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3/29 21: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