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和公司的分手之日?
已回复2009/4/9 10:15:32
你好,公司于2008年12月通知我们不要来上班了,因为是公司的违法行为公司也不和我们协商,我们也未在离职书签字,到今天已经4个多月了,请问我们和公司离断关系的是到通知日还是到我们签字日?
你好!
公司是否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同时,你如果想继续在公司工作,你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想继续在该公司工作,请搜集证据证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5/1 14: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