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已回复2009/4/25 0:21:14
尊敬的律师您好!
向您请教一下!我是09年3月份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不正规而且只有一份公司留着我手里没有),公司随意延长上班时间加班还没加班费,我工作两个月了可是一直不给发工资,我想辞职了,可是听同事说如果辞职的话公司根本不会给一分钱。我该怎么办?好郁闷啊。
公司是石家庄的我在北京办事处上班,可以在北京提出劳动仲裁吗?
谢谢!恭候您的回答!谢谢!!
我邮箱:gxwy2008@sina.com
你好!
你可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注意搜集证据。你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4/26 22: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