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
已回复2009/6/4 9:53:12
你好,咨询一个案子,2007年9月入一个北京公司,作内审工作,未签合同,社保是北京公司上,工资由集团公司下的其他公司发,工作内容是北京沈阳公司的内审,2008-9与集团下深圳公司签订合同,内容是深圳公司派我在北京公司任财务经理,200812离职,09-1给了部分补偿,申请仲裁:1双倍工资2加班费年假加班费,开迁了,但庭上不让人说话,结果预计不好,想诉讼,请问把握大吗?
你好!
案情复杂,有些情况不明,暂时无法预测胜诉概率。等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可预约面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6/8 9: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