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
已回复2009/6/9 13:13:08
您好!我是一家公司人事部门的员工。我公司有一些员工因原国有企业改制,社会保险仍在原单位缴纳。现在在我公司服务,无法缴纳社会保险。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另外,我们应该履行什么样的手续才不会被本市劳动部门处罚呢?
你好!
如果这些员工原所在单位属于北京市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可将社保关系转到你们公司。如果是外地的企业,社保关系不能转到北京,在北京无法缴纳。具体情况请到所在区的社保中心联系。但劳动合同要及时签订,防止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双倍工资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问题。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6/9 1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