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我降薪,我如何办?
已回复2009/7/30 15:53:32
我是一个从事软件外包行业的人员。2006年10月我从原单位辞职,并于当月被现在的公司A招聘到软件外包事业部,并签订了2年的合同。3天后就被外派到一著名外企M从事软件外包工作。
2008年10月,由于工作表现优异,M公司给我进行了加薪。同年11月A公司也与我续签了3年合同。
2009年7月,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M公司对内部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我所在的项目也在调整之列,项目提前结束,我只好回到了A公司。
回到A公司后,我决定休一周的年假进行一下调整。我的客户经理就让我签了一个培训表,说是回来后要先在公司进行内部培训。所谓的培训也就是让自己培训自己,没有任何人或者部门过问。
休假后我找HR的人咨询我今后的工作,HR的人告知说是在培训期间要对工资进行调整,而且只能领取不低于2008年度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HR的人说是800元)。
这是事先没有人或者部门和我进行过任何沟通而临时告知的,当然HR的人也说会尽量给我安排工作,但说找到和我目前工作的待遇匹配的职位不容易,同时也“友好”地鼓励让我自己去找更好的工作。
出于对公司做法的不满,于是我就提出是否我和公司可以协商解除或者终止合同,HR的人说:公司不会主动解除和终止合同的。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情况下我如何处理?如果我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合同,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给补偿,怎样才能保护我的利益?
你好!
建议你注意审查一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待工期间工资支付的约定。
最好不要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约定工资数额与800元的差额部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8/7 9:4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