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调动岗位取消津贴,保险也一直未上
已回复2009/8/5 19:42:10
我到这家饭店上班有一年多了,因为调动岗位工资降了,连我之前的英语津贴也取消了,理由是调过去的这个部门没有津贴,而且也用不上,实际上这个部门比我晚来的员工都有,此津贴是饭店开业时规定只要取得旅游局的证书就可享有此项福利待遇,(此项待遇未写入合同,但饭店的员工守则有明确规定,这是员工享有的福利待遇)虽然今年由于金融危机,新员工都没有,但是去年的都有,我也是去年就取得的证书;另外合同的甲方是一家劳务公司,明确规定工资1300元,但从今年开始基本工资是800元,另外500算效益工资,虽然总数没变,但加班费就比之前少了很多,如果请假的话,扣除基数却还要加津贴一起扣;再就是饭店一直未给我上保险,我是城镇户口,请问这些问题我可以申请仲裁吗,如果可以应该多长时间内提出才有效(现已离职)?
你好1
关于拖欠工资、补发津贴的请求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是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0/26 20: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