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到底能不能有说法
已回复2009/11/10 18:11:59
我于1996年中专毕业,分配到乡镇农机站工作,于2000年,由市政府内设事业单位改革被迫在家待岗(没有经过平等竞岗过程,采取一刀切形式),至今没有得到一分钱生活费,档案在市组织部,当时职称已为助理工程师,经过无数次上访(正常上访程序已走过),等来的只有“等”字,现已9年了,试问我的工作还能找回来吗?怎么找?谢谢!
你好!
建议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不间断上访为正当理由主张没有超过仲裁申请时效。“市政府内设事业单位改革”是否保留原单位?也就是说,原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此涉及到是否属于劳动争议问题。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2/14 15:4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