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待回复2010/2/5 22:59:24
谷律师:
您好!我妹妹在北京一家新成立的设计公司工作。2009年9月底面试进入公司,本来说好一个月试用期,但是试用期满之后,公司总以各种理由推迟劳动合同的签订,并且在工作期间经常加班到晚上8,9点,从来不支付加班工资。直到2010年2月2日下午突然通知她被解雇,在我妹妹再三追问理由的情况下说“优胜劣汰,你知道的”,然后就结算了最后一个月工资,要求她离职了。
现在,我们想维护自己的权益:
1.公司在试用期后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每个月双倍的薪酬。2.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
3.解除劳动关系没有提前通知,我们要求经济补偿;
4.工作期间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但是,我们手上只有每个月的工资条(没有公司名号,也没有负责人签字)和一张1月份的考勤表(上面有经理的前面),而且公司每个月工资都是现金支付,我们该如何证明妹妹与公司间存在劳动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