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谢谢!!!
已回复2010/9/23 10:14:00
我在北京一家私营公司上班,早八点半到晚八点半,没有双休,没有节假,没有加班工资,每周一休息半天,下午两点上班,每月工资800,我五月20上的班,8月30辞职了,说要扣160元的保险费,我不知道什么保险,之前有没收到通知,公司没给签定《劳动合同》
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我没签领
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在那里上过班
但是工作时间没法看了,不过有其他同事可以证明
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如果可以,我能从上班第二个月算成双倍工资吗?
我可以把以前的加班费要回来吗?
麻烦了,拜谢!!!
你好!
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以及最后一月的工资。
是否胜诉,关键在于证据是否充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10/13 9: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