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的假期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已回复2010/9/25 13:19:31
产前检查算在工作时间内是不扣工资的,请问是1-6个月每月1天带薪假,7-8个月每月2天带薪假,最后一个月每周一天吗
《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怀孕女职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怀孕女职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
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劳动时间内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安排从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夜班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汽车、天车及各种客货运输车辆的女司机、女售票员、纺织挡车女工,应当暂时调离原岗位,安排其他不影响孕妇健康的劳动。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10/13 9: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