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假期间的福利
已回复2011/2/23 15:49:02
您好,多谢您上次的回复。
我在病假期间,正好赶上过节,单位给所有员工发了购物卡,元旦时发了一张,春节又发了一张。春节假期后,我去上班,向人事部门领取,但不给,也无任何解释。
我收到了人事部门关于元旦发购物卡的全员邮件,但春节的购物卡没有邮件,只有录音。不知道,这是否属违法,如果是,以现有证据申请仲裁,会得到支持吗?
你好!
电子邮件不能作为证据,除非公司认可。
公司发放购物卡属于福利范畴,如果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是可以的。否则,难以获得支持。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3/3 20: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