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我是一名在公司工作15年以上的员工,有长期合同,近来领导对我上一年工作的评价
已回复2011/4/25 9:28:39
林刚律师:您好,我是22日留言的“我是一名在公司工作15年以上的员工,有长期合同,近来领导对我上一年工作的评价为D”
我们的考核规定,我们全年应有4个季度考核,10年只给我有2季度的考核,考核为82分,其它季度就没有给我设定考核指标:
1、考核规则
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由分数和等级组成;
被考核人的KPI考核分数<95分,不能评为“优秀”。
被考核人的KPI考核分数>80分,不能评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须提交考核人及被考核人签字的反馈信;
2、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须给予被考核人相应的培训或安排调岗;
3、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5、财年内,考核为“不合格”一次,或出现“需要改善”两次及以上者,年度综合考评不能得A;考核结果出现“不合格”两次(不连续)者,年度综合考评不能得B及以上;
6、上财年综合考评为“D”,且本财年第一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须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1/领导不按公司考核要求给我下达绩效考核是不是不对,2/我没有第三条中考核不合格的其它条件,
因此我认为无论如何不能给我评价为D,如果是领导的错误,我应该如何争取自己的利益和权益?
盼复,谢谢!
你好!
你可以将你的意见及理由告知公司相关负责人,并与公司协商解决考核结果事宜。
如果公司没有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也未根据考核结果调岗或降薪,你无须通过仲裁等法律程序解决。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4/26 16: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