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先要赔偿,只想通过仲裁,要个说法,官司能赢吗?
已回复2008/5/19 10:42:49
我通过网络招聘,在知名集团的一公司试用档案管理,三个月从未签订任何合同。分管人事的副总借口网管和档案管理岗位合并,连续三次让我走人。后又让我签远在山西的子公司合同,只签一年,且必须半年在北京,半年在山西。否则五一节后走人。我现在既不签子公司的合同,也不想让赔偿双倍工资,只想签这个公司的合同,(公司现已改口说我通过试用,现不适合,给我赔偿。)请问,通过法律手段仲裁,弱势群体能要个说法,不会既得不到赔偿,又输了理。是否至少能得到赔偿?因为工作适合不适合,是他们说了算,他们歪曲事实,有什么办法取证,打赢官司?(子公司的合同我现在手里有,只有单方面的信息,且必须半年在北京,半年在山西在合同上没体现,只写了一年在山西,并且还有一次一个月的试用期。我没填。)
你好!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确认你与该集团公司的劳动关系。搜集你在该集团公司工作的证据。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5/19 11: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