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合法吗?
已回复2012/6/9 14:50:50
老师好,由于四川路桥公司违法分包劳务给自然人A,A又转包给自然人B,B又转包给自然人D,D呌工人做了劳务,由于B未给D决帐付钱,D没钱给民工付工资,只给民工出具了结算单。20位民工以路桥公司为被申请人向成都市劳动局申请仲裁,市劳动局仲裁路桥公司给付民工工资20余万元。仲裁书最后载明:当事人对夲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裁决条款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在,四川路桥公司以.1.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2.被告仲裁时效已过,向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高新区法院:编委批文及三定方案批准我院高于全市基层法院半个级格。其民事判决书丶,(2012)高新民初字第1433号原告杨成毅与被告邰建业李泽亚杨华云李德君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民事判决书结束语为:如不服夲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夲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夲,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条 , 第五十一条规定,四川路桥公司向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而没有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其诉讼程序合法吗?仲裁书能执行吗?请老师给予解答,谢谢!
你好!
一审判决结果如何?
一审判决后,如果双方均未上诉,判决书生效,按照一审判决书执行。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6/9 17:2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