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我去别的店工作,我去不了,还能拿到赔偿吗
已回复2012/6/9 21:50:31
您好,我是一名导购,在这家公司工作两年五个了,一年前我从A店导购调到B店做店长,今年七月B店要撤店,前一阵公司下发了告知书,说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对我进行2.5个月工资的补偿,可近期公司又想给我调回A店,我现在去不了A店工作,那里离家远,而且还要降工资做导购,我接受不了,告知书我复印了一份能作为证据吗?这种情况我还能拿到赔偿吗?我郁闷您帮帮我,,,
你好!
告知书如果是单位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可以证明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但应提供原件,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除非单位认可。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6/12 13: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