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
已回复2012/7/10 13:28:50
我在怀孕7个月的时候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有意不给续约,我查阅了相关劳动法规定,原合同应自动续约到哺乳期结束,请问是这样的吗?如果公司执意不续约,我应该怎么处理,是向监察大队举报强制执行劳动合同?还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赔偿金能有多少,是从合同结束至哺乳期结束的工资吗?这样的公司,继续待下去也没什么意义。
你好!
你正值孩子哺乳期,原劳动合同延续至哺乳期结束之日。公司如果不与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你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赔偿金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为每工作一年为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按照半个月的工资计算。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7/13 13:4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