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
已回复2008/10/13 19:11:09
我在央企,与企业签署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工龄25年.2001年因企业效益不佳,内部调整息工在家,,至今还欠7个月工资.今年9月接到工厂通知,要求10月进厂上班.因在息工期间我在外面打工,不能马上回厂上班,我能否以工厂拖欠工资和长期未安排上岗为由向工厂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
另咨询:企业的劳动纪律规定月累积迟到三次或开会时未关手机就可以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你好!
非常抱歉,最近比较忙,经常到外地出差,未能及时答复,请见谅!
关于你咨询的问题,简要解答如下:
1)你可以工厂拖欠工资为由向工厂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
2)企业的劳动纪律如果经合法程序制定并公示,该规定是有效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0/30 15: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