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公司申请注销
已回复2008/10/14 10:30:34
我朋友的公司拖欠工资2个多月了,而且快1年了也没给签合同,也没上保险。我朋友和他们公司一起的几个人10.1之前去劳动仲裁申报了,长假放完第一天上班,公司老板知道他们申请仲裁的事,把他们开除了,而且拖欠的工资一分不给,更不用说开除的补偿,而且他们公司在开除他们以后,已经在走注销公司的流程了。开给他们公司的仲裁通知书的日期是10月17号,我朋友他们今天去了工商局,要求暂缓注销流程,因为仍有财务问题,清算肯定是有问题的,工商局不受理,还推到公检法,现在是放任我朋友的公司走注销流程,请问还有办法解决这种看到劳动仲裁就注销公司来恶意逃避的事么?
你好!
非常抱歉,最近比较忙,经常到外地出差,未能及时答复,请见谅!
关于你咨询的问题,简要解答如下:
公司为经清算程序即办理注销是不合法的。你们一方面注意公司清算问题,包括公司清算公告等,一方面要求劳动仲裁庭及时开庭。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0/30 15:51:22